工会原主席受贿19万行贿19.5万被判10年半

2014年09月13日12:34  新安晚报 收藏本文

  本报讯 近日,由宿州市埇桥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砀山县国土局工会原主席、党组成员赵凯受贿、行贿案一审宣判。法院经审理认定,赵凯受贿19万元,行贿19.5万元,以受贿、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追缴犯罪所得赃款19万元。

  2004年至2013年,被告人赵凯在担任砀山国土局工会主席、规划股股长期间,在土地复垦项目规划和承包、废旧村项目上报和拨款、土地使用证办理方面,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委托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取贿赂19万元。

  此外,赵凯在2007年至2010年,为承揽千村整治土地规划设计、承包土地规划设计、承包土地复垦项目、争当工会主席和党组成员,向砀山国土局原局长王某(另案处理)行贿19.5万元。

  受贿19万,行贿19.5万,钱财来得快,去得也快,潮起潮落,空余悔恨后半生。孟宪磊 郭玉凤

文章关键词: 行贿 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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